迪斯尼的自命不凡和荒诞作法,把动画片引向死路。他在动画片方面的成功,曾使过去和他竞争的人反成了他的模仿者。华尔特·兰兹、欧布·伊威克斯、莱昂·施莱辛格这些人组成了一个没有什么显赫成绩的摄制组,休士·哈尔曼和鲁道尔夫·伊辛二人在散伙以前,也没有实现他们开始时的诺言。只有塔克斯·阿弗利一人突破因迪斯尼的垄断而强加在美国动画片上的刻板公式。在他的短片中,既保留动画片的传统风格,又引进了疯狂、胡闹、荒谬不合理的否定等情节和一种表现追逐的特殊手法及很富个人特色的强烈节奏。但是,在40年代,塔克斯、阿弗利一直处于孤立的地位,对美国动画片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按照1945年以来的艺术发展,尤其是从1910年起为人所知或预见到的各制作方法的发展,我们今天可以将动画片分为以下十种。
"古典的动画片"(迪斯尼、格里墨等人制作),在一个平面上拍摄,把在鲜明的背景上活动的一些人物的动作分解为各个画面,逐格拍摄下来。
"剪纸片"(透恩卡、巴尔都许、柯林·洛等人制作),是一些用纸片、硬纸板或白铁皮剪成的傀儡放在摄影机前,使它们活动起来,它们的动作被逐格拍摄下来。
"皮影片"(洛蒂·雷尼格制作)是剪纸片的一个变种,在灰色单色画的背景中,使用一些白色的或黑色的傀儡人物。在东方,大藤延郎把真正的中国皮影戏(它在东方已流传了一千年)的技术都搬用过来,使用一些着色的塑料制的人物,通过透光背景的照明形成影像。
"多平面动画片"(巴尔都许、迪斯尼等人制作),是把图画、剪纸、皮影人物等不放在一个平面上,而是放在三个或更多的玻璃板上,这样就可以使人物具有纵深感,并造成某些灯光效果。
"木偶片"(科尔、斯达列维奇、普图什科、透恩卡等人制作)是在立体的布景中用逐格拍摄法使一些有活动关节的木偶活动起来。也可以用幕下操纵的木偶(象法国木偶戏那样)、牵线的木偶、带杆的木偶(象远东的木偶戏那样)或小布娃娃(套在人的手指上活动的木偶)这些常用的木偶戏方法来摄制,但严格地说这种木偶片已不属于真正的动画电影了。
"活动雕像片"是通过模型与照明装置造成雕塑人物的立体动作。
"直接动画片"是在用作负片的胶片上直接刻下画面或绘上图像(伦·赖埃、麦克拉伦等人制作),这种动画有时同一种合成的声音--依照同样的方法刻画或绘制的光学声带--
结合在一起。
"实物活动片"(维太格拉夫公司、平希韦尔、亚历克赛耶夫、埃梯艾纳·拉依克制作)是把一些物体按照一种适合的音乐节拍组成芭蕾舞的动作。
"活动版画片"(亚历克赛耶夫制作),是借助光线使画面发生变化,它依照一种来自照相制版术的技术,用千百根小针深浅不一地插在一个造型面(即所谓"插针银幕")上。
"特技动画片"(科尔、麦克拉伦等人制作),是用正常的摄影手法来拍摄一些人物,但在拍摄时或剪辑时用了各种"特技"(如快速摄影、慢速摄影、影片翻接、突然停拍等)。所有这些手法都可和"正常"拍摄的场景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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